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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拍卖前,会查封房屋,然后会有专业人士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只有确定房屋价值才能够正式进入拍卖程序。接下来,就是真正进入拍卖环节: 1、第1次...
非法院委托,拍卖流拍多少次都可以再拍,调不调价都行。法院委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七条对于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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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法院房地产拍卖不是房屋所有人直接进行房地产交易,而是由拍卖行委托拍卖,拍卖还应签订委托拍卖合同,有委托书进行房地产交易,这是委托交易必须有的书面文件。二是拍卖行开始准备房地产交易:第一步是评估拍卖的房地产价值,以确定拍卖的低价格,拍卖的低价格不能太高或太低,不仅要确保房屋所有者的利益,而且要确保买方的利益。第二步是确定拍卖日期和拍卖公告。然后是审查买方的购买资格和购买条件,买方需要提交相关证明和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与商品房认购书中交付的保证金相同,交易成功转入房屋,交易失败退还给买方。《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拍卖、变卖财产被扣押、扣押后,执行人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法律文件规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扣押、扣押的财产;不适合拍卖或者当事人同意不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出售或者自行出售。国家禁止自由出售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提交有关单位购买。
拍卖前,查封房屋,然后专业人士会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只有确定房屋价值,才能正式进入拍卖程序。下一步,真正进入拍卖环节:1、第一次拍卖(拍卖不动产,将在拍卖前15天公布)(1)投标人应在拍卖前向人民法院提交一定的保证金。申请执行人参加房屋投标的,可以不预付保证金。保证金金额由人民法院确定,但不得低于评估价格或市场价格的5%。(2)人民法院应当在拍卖前五天通知当事人和已知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应当在拍卖日到场。(3)拍卖投标或投标人在拍卖过程中的较高价格应低于保留价格。在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或者同意以拍卖设定的保留价格接受拍卖财产的,应当将财产交出抵债。2、第二次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应当低于保留价的,应当在60日内再次拍卖。3、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未成功的房地产或其他财产权,第三次拍卖应在60日内进行。4、第三次拍卖未成功,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房地产偿还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自第三次拍卖结束之日起七日内发布公告。公告日起60日内,无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格购买该财产的,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接受该财产偿还债务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措施,将该财产返还给被执行人,但可以采取其他措施的除外。5、所有权转让给房地产拍卖销售或抵债后,房地产自拍卖销售或抵债裁定送达买受人或承受人时转让。法院通常需要出具裁定,到房屋所在地的交易核心办理产权转让。
拍卖房产过户流程:现场竞买成功后,买受人应立即支付成交价一定比例的款项作为定金,并在拍卖行协助下与委托人签订拍卖房地产转让合同书,法院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裁定书;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后,凭转让合同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到房地产登记机关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取得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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