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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岁的上班了没签劳动合同能要回工资吗

2022-10-19
61岁上班未签合同不需要支付二倍工资。61岁已经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应当退休或者已经退休,不具有法定劳动者资格,与用工单位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规的调整,不能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主张未签合同二倍工资。61岁的人被用工单位聘用的,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释〔2010〕12号)第七条规定,属于劳务关系,工人提供劳务,用工单位按劳务给予报酬。双方可以订立聘用合同,在合同中对劳务内容、报酬数额等权利与义务进行明确。用人单位若非必要,应不聘用61岁的人,一方面让更多的人有就业机会;另一方面年老的人发生工伤事故的机率较其他人大,又不能参加工伤保险,风险加大,用人单位可以为其进行商业投保减少风险。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释〔2010〕12号)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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