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因用人单位的过错而辞职的,能够获得经济补偿金。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
如果新的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说明前后两单位平移关系,工龄延续,那就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新的用人单位之前的工龄不延续,那原用人单位解除...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主动辞职,能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情况,只有劳动者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提出解除合同的,依此条辞职的,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律依据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1、员工自愿向单位提出辞职的,一般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 2、但如果是因单位的原因而依法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例如单位拖欠劳动报酬的,能获得经济补偿金。
想辞职还获得经济补偿金,除非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情况,那样的前提下,以38条规定辞职是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0人已浏览
198人已浏览
140人已浏览
11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