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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包括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低...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依法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法律依据是劳动部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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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在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
员工被单位开除,依然是有享受劳动报酬的权利,单位需要结清员工的工资。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公司不得随意解雇员工,具体要看公司解雇你的事由,才能判断解雇是否合法。如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要求其支付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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