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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辞职流程为:1。劳动者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离职;2。劳动者按约定办理工作交接;3。用人单位出具辞职证明。...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人之日起一个月以上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每月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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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没有辞职,直接走人的,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1.关于离职:劳动者主动辞职的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不允许的,30日后你可以直接走,对于没有买社保的,离职不受30日的限制,同时没有购买社保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交,用人单位拒绝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2.关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要先申请确认事实劳动关系。
劳动者没有辞职,直接走人的,是有工资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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