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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用人单位发生工伤事故后,应在24小时内告知经办机构,工伤认定申请应由用人单位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之日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
最高法明确工伤新规将于9月1日起施行。昨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发布,《规定》细化了工伤认定中的“工作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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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清算费用后,合伙企业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1。合伙企业欠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2。合伙企业欠税;3。合伙企业的债务;4。退还合伙人的出资。合伙财产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按约定或者法定安排的比例分配给原合伙人。
老板的做法是不对的,工伤期间是职工是有停工留薪期的,一般为12个月,特殊情况下还可以延长的,具体的工伤待遇有一次性伤残赔偿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津贴等。但是必须要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定并评残的,单位应在30天内申请,单位如不申请你可以在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一旦过期是无法认定为工伤,也就不能享受工伤待遇了,建议最好与律师面谈,让律师给你出具一份详细的赔偿清单,以便在协商时也好心里有底。
在工伤中的赔偿项目根据《社会保险法》进行执行。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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