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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以下两种情形之外拖欠工资的,都是属于拖欠工资,是违法的: 一、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二、...
除下列两种情况外,拖欠工资的,属于拖欠工资,是违法的:一是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不能按时支付工资。第二,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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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故拖欠工资,是指用人单位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拖欠员工工资的行为,超过《**省工资支付规定》的期限,延期支付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 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中对于“无故”作了排除性规定:“‘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包括: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过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为无故拖欠。” 以北京市为例: 《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情况,并经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协商一致后,可以延期支付工资,但最长不得超过30日。以上是拖欠工资条件
什么情况下应当认定为公司拖欠工资? 1、一月为周期支付工资的,超过七日的;2、超过一月不满一年为工资支付周期的,超过一个月的;3、超过一年或是一年为工资支付周期的,超过六个月的。4、用人单位最长可以与员工协商一致后,延长到十五天;6、终止或是解除劳动的,应当三日内付清,也可以约定日期进行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十一条一款所指“克扣”或者“”劳动者工资,有其法定标准和特定的含义。所谓“克扣”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所谓“无故拖欠”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不包括: (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能所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过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为无故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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