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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 2.劳动者与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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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但是用人单位应当明确告知劳动者按照法律规定应当是多少经济补偿金,而单位希望支付多少经济补偿金。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首先,如果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义务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本案中商场主动协商支付补偿金说明应该不是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如果这点能确定的话,说明公司可能存在违法解除合同嫌疑,要支付两倍经济补偿金,当然这要进一步具体分析。 其次,你所说的这些证据是可以证明在该单位工作时间的,只计算5年工作时间没有依据。
应发工资,包括应缴纳的社保等。计算经济补偿金需要弄清晰发生劳动争议之日倒推十二个月的总收入计算出月平均工资,对于每个月的工资发放,应按应发工资计算,不考虑个人所得税或其他扣除。 劳动关系的解除有多种方式,双方协商解除是其中之一。但用人单位提出并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根据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第五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给予劳动者本人一个月工资收入的经济补偿:(一)用人单位依据本条例第二十九条(参见)规定提出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第二十九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本条例第四十二条(参见)中的本单位工作年限,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以上条文说明单位提出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应根据员工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满六个月的按一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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