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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你们的情况主要是考虑劳动合同上的工资这个问题。劳动合同中工资按照一般承诺多少就应该写多少,试用期工资有明文规定的不低于约定工资的80%...
1.对于劳动合同上工资标准这个问题,有以下法律规定 2.正常工作时间,是指用人单位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所确定的工作时间。正常劳动,是指员工按照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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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劳动局统一印制的标准合同。工资应该填写具体数额,有很多单位在合同中只约定最低工资标准,具体工资另有约定。你可以保留好工资银行短行的记录,作为凭证。社保合同中没有问题,约定的是乙方应该承担的三险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其他两险属于用人单位缴纳,无需个人支付。公积金我没有看到,如果没约定可能用人单位不给缴纳了,公积金不是劳动合同法强制规定的,你可以向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举报,要求缴纳
1.对于劳动合同上工资标准这个问题,有以下法律规定 2.正常工作时间,是指用人单位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所确定的工作时间。正常劳动,是指员工按照劳动关系双方的约定,在正常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 3.对于正常工作时间的概念人大、国务院、劳动部及地方政府都颁布了一些相应的法律法规及规定,主要有人大的《劳动法》(1995年1月1日施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1995年5月1日施行):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问题解答》1997年5月1日以前,企业既可以施行每周40小时的工时制度也可以施行每周44小时的工时制度,并以每周40或44小时为基础计算加班加点时间。1997年5月1日以后,一律应以每周40小时为基础计算;《深圳经济特区劳务工条例》(2004年6月25日修改):劳务工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依据以上法律规定,“正常工作时间”应以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为准。在该标准时间内为用人单位提供了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就是标准工资,标准工资是计算加班工资的基础,超出标准工作时间之外提供的劳动都属于加班工资。 标准工资不包括下列各项: (一)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劳动报酬,如季度奖、半年奖、年终奖、年底双薪以及按照季度、半年、年结算的业务提成等; (二)无确定支付周期的劳动报酬,如一次性的奖金、津贴、补贴等。
劳动合同工资上税标准是应发工资减去社保个人缴费部分再减去3500元个税起征点,剩余部分如果超过3500元的,超过部分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剩余部分不超过3500元的,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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