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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满了如何办理

2023-06-26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如果存在该法第四十五条、四十二条规定的法定延续情形的,从其规定。 但实践中常常出现这样的情况:劳动合同期满,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未采取任何措施,劳动者还继续在用人单位上班。过了一阵子,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突然又想用上述四十四条之规定。 因此,作为用人单位,应当特别关注劳动合同续签的管理,这应当是部门的重要职责。操作建议如下: 1、劳动合同管理可以运用技术手段设置期限届满提前提醒,比如提前一个月。 2、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决定是否续签,同时征求员工意见。如果选择就此终止,根据《劳动》第四十六条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一方有权要求按照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3、如果选择续签,应当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最晚应当在劳动合同终止后一个月前。 4、如果双方无意续签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合同期满之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劳动者或者与其达成协议,并办理离职手续,避免期限届满之后仍然用工的现象出现。 5、未及时采取措施,等合同期限届满事实劳动关系已经成立的时候,四十四条的规定已然不能为用人单位所用,要想,则应当适用法律法规关于劳动合同解除的规定,违法解除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继续履行或主张双倍于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企业的人事管理专员就应该及时的提醒部门主管与该劳动者,看双方是否有续签劳动合同的意愿,如果有的话,则就要及时进行续签,否则的话可能会承担其他一些法律责任,如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等等。要是不打算续签的,则视情况给予劳动者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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