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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铁饭碗,单位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合法解除,也可以在经济赔偿的前提下违法解除,怎么可能是铁饭碗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
签了无固定期限合同不等于铁饭碗。劳动者有过错的情况下单位仍然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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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的一种类型,在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由于某种原因希望或已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另一方只要表示同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此外,当法律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出现,或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出现,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就可以依法定条件或约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明确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的各类情形。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等于“铁饭碗”。我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4)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7)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0)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11)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12)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1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1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由此可见,如果劳动者在无固定劳动合同期限内出现上述14种情形之一时,用人单位同样可以解除该合同。所以,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等于“铁饭碗”。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等于“铁饭碗”。我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4)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7)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0)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11)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12)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1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1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由此可见,如果劳动者在无固定劳动合同期限内出现上述14种情形之一时,用人单位同样可以解除该合同。所以,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等于“铁饭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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