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教、科、文、卫等带有福利性...
土地使用年限47年是可能的。比如买卖二手商业用地建造的商铺,商铺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已经满了三年,那么受让方能继续使用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为四十七年...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届满后,可以申请续期。具体如何续期可以参照相关法律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1990年5月19日,国务院颁布了55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下简称《条例》),开始对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实行出让制度;第八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第十二条规定:居住用地出让年限最高为70年。《条例》发布后,温州市区开始实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上世纪90年代初期,市区在办理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交易时,将划拨性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为出让性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并收取土地出让金。《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下简称《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但《物权法》只规定了“自动续期”,该如何续期,需不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以及交纳标准都没有明确。到目前,国家也尚未出台关于出让土地续期的实施细则,更没有对出让土地使用权续期出让金收取标准作出规定。立法的滞后,使得基层国土部门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无法可依、无章可循,不能办理相关续期手续,给群众带来不便。在国家没有具体实施细则的情况下,目前我们基层国土部门只能参照国有土地出让的做法,先由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土地价格,根据单位地价或折算出楼面地价,算出总的土地出让金,重新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但是土地使用年限的获得也要看大家缴纳土地使用费的多少。同时也要根据国家土地法的要求来,任何人都不可以超越土地法规定的范围,违法获得土地使用年限。如果还了解更多,可以咨询在线律师。
一、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商铺作为商业用地的一种,其最高使用年限为40年。 二、商铺土地使用费用依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三、《城市房地产管理》中的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年限届满,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应当至迟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众利益收回该土地,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4人已浏览
119人已浏览
181人已浏览
23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