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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争议解决过程中,能否计算劳动者工资?

2024-12-11
劳动者和公司发生劳动争议时,如果双方的劳动关系仍然有效,即劳动者仍在公司工作,那么公司必须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工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条,如果在拖欠工资争议发生时,劳动者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仍然存在,并且劳动者仍在公司工作,那么公司不得以劳动者申请仲裁超过六十日为由主张不再支付工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劳动者已经收到了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那么人民法院将不予支持该主张。

相关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条拖欠工资争议,劳动者申请仲裁时劳动关系仍然存续,用人单位以劳动者申请仲裁超过六十日为由主张不再支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劳动者已经收到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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