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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将女方名字添加到房产证上,是否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2024-12-21
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婚前购置的房地产实际上属于个人财产。即使在婚姻关系确立后,它也不能自动转变为夫妻共有的资产。 当夫妻双方在婚后进行房产所有权登记的加名手续时,不动产权属证书便成为了权力人所拥有不动产权益的强力凭证,这无疑可以视作是一方向另一方慷慨赠予其房屋所有权的行为表现,从而使房屋的所有权格局产生了世人皆知且具有法律效力的变化,也就是说,这处房产转而变为配偶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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