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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要求经济补偿金?关于末签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问题

2024-11-16
在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如果达到了特定的法律规定要求,劳动者有权要求相应的报酬补偿。依据我国现行法规,用人单位自聘用员工开始后的第一个月起,直至员工离职的第一个月,如果未能及时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每满一个月需向员工支付其工资的两倍。注意,这里指的是每月都应支付两倍的工资,而不仅仅只在某个固定的时段内。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自聘用员工到岗工作之后的一个月以上,但不足一年的时间内仍未与员工签订正式的书面劳动合同,此时劳动者可以通过向当地劳动争议处理部门提出申诉,要求获得未签订劳动合同时的双倍工资补偿。如果在这个过程中用人单位未按照相关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或未支付加班费等各项情况,劳动者也有权利对其进行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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