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没有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
未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39条的规定是法律限制未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转让的管理性规范...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如果买卖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是买卖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是有效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我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根据该规定,依法登记权属证书只是物权变动的权利要件,而不是买卖生效要件,在尚未取得产权的情况下,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行为属于债权行为,不是物权行为,只要符合合同的成立要件,就应当认定为合同有效。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合同生效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只要通过合法方式,合法程序订立且主体内容合法的房产买卖合同,哪怕未取得房产证,或者将来可能取得产权证的都是有效的。下面我从以下几个方面为您分析一下。一、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但出卖人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时仍未取得产权证,致使房屋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应当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二、以将来可能取得所有权的房屋作为标的物的有效,但出卖人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时仍未取得产权证的,致使房屋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你这样的购买方式风险很大。在我国,房屋买卖是要式法律行为,也就是说要证明房屋是你的就必须变更该房屋的所有权人。你说的房屋目前还没有办理产权证,也就是即使你买了该房屋也交了全款,也不能说明你就对该房屋合法所有。而在产权证办理下来之前或者过户至你名下之前,如果发生问题的话,你只能向卖方主张购房款的返还,而不能主张房屋的所有权。这样的话,你购房的目的就会落空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3人已浏览
108人已浏览
130人已浏览
8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