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1、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2、定金的数...
买房定金与订金的区分办法是,如果法律有明确的概念规定的,则是定金,订金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并且如果有双倍返还的效果的,则是定金,订金不具有该效...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与仅一字之差,法律意义确实完全不同的。定金一个很重要的作用就是担保债务的实现,根据《》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给付另外一方定金作为担保,履行债务之后,定金应当折抵价款或者收回。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违约了,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如果接受定金的一方违约了,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而订金,并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也不具备担保功能,它通常被视为预付款,如果最终合同没有履行,那么只需要如数返还预付款就可以了
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据《》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可以将定金作为一种债权担保,其含有一种的性质。签订合同的买卖双方,在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作价款或者收回。若购房者不履行定金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卖房人或发展商不履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而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商品房交易中,如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反之,若发展商不履行义务亦不须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买卖双方签订的认购书(或意向书)并不是房屋买卖契约。如果认购书中有定金条款,则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后反悔,发展商有权没收购房者的定金;若发展商违约,不与购房者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则购房者有权要求发展商双倍返还定金。 但如果认购书中约定的只是订金,那么就不具备定金的效应。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1人已浏览
163人已浏览
167人已浏览
26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