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用人单位在不违反对女职工的特殊保护的前提下,如该员工所处工作岗位确实不允许其随意停止工作,用人单位完全可以拒绝其请假请求。如其执意坚持要...
一,用人单位在不违反对女职工的特殊保护的前提下,如该员工所处工作岗位确实不允许其随意停止工作,用人单位完全可以拒绝其请假请求。如其执意坚持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用人单位在不违反对女职工的特殊保护的前提下,如该员工所处工作岗位确实不允许其随意停止工作,用人单位完全可以拒绝其请假请求。如其执意坚持要请或者擅自旷工不来上班,一旦符合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形。用人单位依然可以根据《》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提前解除。二,若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确实无法继续劳动,需要保胎休息的,用人单位亦可本着对员工的人文关怀,要求其提供医院开据的证明,经其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后,可按照本单位实行的疾病待遇的规定办理,只发放病假工资即可。
女职工在孕期期间经常请假,如果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确实无法继续劳动,则可以按规定请病假,用人单位可按照本单位实行的疾病待遇规定来办理,依法发放病假工资。
一、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怀孕7个月以上必须给假的情况,用人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具体情况可咨询当地劳动或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保胎假期间,应截止于产前假15天起算之日,并计入医疗期限。 二、但用人单位应注意,在此种情况下,若仍然继续要求该员工坚持工作,其是否能够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是否会出现消极怠工?是否还能为公司提供有价值的劳动?如其身体不适属实,工作过程中万一出现意外,麻烦可能更大。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57人已浏览
343人已浏览
310人已浏览
1,53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