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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证实确实为病假,是有一部分工资的。不可以全额扣除工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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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要具体计算,根据劳动合同法,职工带薪休假条例,劳动者非因公患病,需要治疗的,用人单位应当给与一定的病假期。病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病假标准支付工资病假工资从60%到80%不等,这个和入职年限,工作年限挂钩,同时,病假期长短也是不等的,从3个月到2年所以,每天扣钱,没问题,符合病假标准,但具体扣多少,原则上不得少于对应病假年限及对应工资比例如月薪2000,扣50一天明显违法,但如果月薪5000,则扣50并不违法
病假扣工资不合理,以下是上海的,: 1、员工患病六个月以内的病假工资(又称疾病休假工资):连续工龄不满二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60%;连续工龄满两年不满四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70%;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80%;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90%;连续工龄满八年及八年以上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100%。 2、员工患病六个月以上的病假工资(又称疾病救济费):连续工龄不满一年者,疾病救济费为前述计算基数的40%;连续工龄满一年不满三年者,疾病救济费前述计算基数的50%;连续工龄满三年及三年以上者,疾病救济费前述计算基数的60%。举个例子,如果在岗时的月工资是3000元,而工龄已经有5年,病假1个月,那么病假期间单位仍应支付病假工资,数额应为3000×70%×80%=1680元。
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五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因此第一个月要全额支付,超过一个月的,如果是支付1200,在东莞市不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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