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首先,劳动合同期满叫劳动合同终止,即劳动关系终止,但对于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女员工若发生在三期期间发生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的情况的,单位须...
女职工在三期内(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到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法定自然顺延至三期结束。不需要续签!劳动法中规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孕妇旷工如果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同孕妇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首先,公司以怀孕,不能胜任工作为理由把你辞退一定是违法的。应该支付你赔偿金。 其次,你有两种选择,一可以要求与公司恢复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你恢复期间的工资。二是要求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具体需要根据你的工资标准来计算。 最后,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要求单位赔偿。
公司的这种作法是违反劳动法的规定的,你可以去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我国《劳动法》第29条也规定,女工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扩展资料:辞退孕妇补偿标准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由此,按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妇女在怀孕期、哺乳期间,单位不能解除其劳动关系,妇女在怀孕期、生育期和哺乳期等“三期”未满前,劳动合同期限应顺延。此间的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应改变。可见,国家对于作为弱势群体的女职工的法律保护是十分符合实际情况的,因为怀孕女职工一旦遭到违法解雇,一直到哺乳期结束将难以找到工作,生活来源难以保障,因此国家禁止用人单位在职工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一旦非法辞退怀孕职工,所付出的代价也是很大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90人已浏览
147人已浏览
307人已浏览
17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