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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经济补偿金的给付责任。 2.如果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提出续订劳动合同,而且续订劳动合同的条...
劳动合同到期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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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主动终止劳动合同或者因单位原因离职的,单位应当根据情况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或者劳动合同法规定的需要赔偿的,员工可以要求赔偿,否则可以向劳动局上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终止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支付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劳动合同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而无效。(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终止劳动合同。(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的规定,不得强迫劳动者强迫劳动者通知劳动者违反法律、威胁劳动者强迫劳动者的。
如果在公司工作达到一定年限,合同过期的公司不继续,当事人主张赔偿,公司不表示降低工资继续,自己选择不继续,就没有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不想继续签证,或者公司要求继续签证,不继续签证的话,有一个月的工资经济补偿金。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到期时,劳动合同终止。如果此时职工要求续签合同,单位不同意,单位应当给予职工经济补偿金(不是赔偿金)。如果单位同意续签合同,而职工不同意续签,单位不用支付补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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