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A有限公司是甲通过融资设立的公司,由于甲的不妥善经营面临倒闭,因此甲通过私人借贷去经营公司欠下了巨大(大约2个亿)的债务。与此同时,甲拥有某...
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解析如下: 1、你是A公司的员工,工资应当由A公司发放,而且人事关系都应当在A公司,那么B公司通知A公司,应当是将你退回A公...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在你转变A公司正工员工之前,你的劳动关系是与外服建立的,这期间的工作年限补偿应当以外服的名义支付给你,至于补偿金到底由谁出你不必去管。从你转为A公司正式员工之后,你就与A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因此合同到期后A公司对你的补偿应当是没有问题的。而且根据法律规定,A公司还多支付了你补偿金。所以,你还是合算的。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员工与B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自入职时已经建立,是受劳动法规法律保护的。 2、现在A公司收购了B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三十四条的规定,B公司的员工的劳动合同是继续有效的,应继续履行。 3、同时,A公司是应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 4、现在A公司要求B公司员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B公司的员工拒绝签订是合法的。 5、但是,此种情况下,A公司如果没有与B公司的员工直接解除劳动关系,则不能视同解除劳动合同。 6、只有在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如果是违法解除,员工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要求A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就是恢复员工的工作,也可以选择要求A公司支付赔偿金; 7、A公司应当支付的赔偿金的数额为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乘以2(的确定标准为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经济补偿金,不满6个月算半个月经济补偿金)。
如果你调入的当初没有要求b公司连续计算你在a公司的工作年限,则b公司现在没有义务将你在a公司的工作年限视为b公司的工作年限,相应地址计算经济补偿金时也没有义务将a公司的工作年限也计入。你现在唯一能抗衡公司的就是如果公司不同意将你在a公司的工作年限计入,则你就不同意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公司强行单方面解除合同,则可能构成违法解聘,这样你就可以主张2n的赔偿金,这样可以部分弥补你的损失。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82人已浏览
202人已浏览
1,456人已浏览
7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