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租赁合同到期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租权。优先续租权是指在租赁合同中,租赁期限届满出租人继续出租的,原承租人可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于其他...
是的,优先承租权是指在租赁关系中,原承租人在合同到期要求续签租赁合同时,对原租赁物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权。优先承租权的性质:优先权类似于现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这个问题无论在理论还是司法实务中都存在一定的争议。首先至今尚未发现有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对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法律只是规定了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却并没有规定有优先续租权;但有人据此认为承租人理所当然享有优先的续租权,这是对法律的一种学理解释方法(此种解释称之为当然解释)。(虽然本人赞同此种解释,但值得注意的就是此种解释并非权威解释。)另根据出租人在租赁合同到期后所赋有的通知义务来看,也应当是有的。但这也同样只是一种法律推理与解释方法。故对于此问题可以先看合同有无对这方面的约定,如有可照约定,如没有那你们可以对此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另需要特别注意的就是如你通过起诉维护自己的权益,则必须及时,因为法律没有强制性的规定承租人享有这一权利,故无论你们有无约定,均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租赁合同到期优先续租权存在。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租赁合同到期优先续租权存在。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6人已浏览
331人已浏览
165人已浏览
60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