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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优先承租权是指在租赁关系中,原承租人在合同到期要求续签租赁合同时,对原租赁物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权。优先承租权的性质:优先权类似于现行...
双方约定合同期限届满后,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续租权,这是你们双方合同约定的内容,双方应当履行。因此,你于合同期满时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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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续租权,根据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的优先续租权是指同等价格条件下,以前承租的人有优先承租的权利。但还有其他因素存在。比如你们现在遇到的情况,财政局在考虑对外出租的时候,价格是一个方面,同时他们还考虑政府内部员工家属的情况。也就是说除了价格外,还看是否具有单位内部成员因素在里面。如果没有相应身份,可能就不能租到房屋。
商铺合同到期后优先权是存在的。优先承租权是指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租赁期限届满,出租人需继续出租的,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于其他第三人取得租用权。 合同到期后,出租人应保障原承租人优先租赁权的实现。法律对优先权没有规定排斥的内容。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只有优先购买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三条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应当在拍卖5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二)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 (三)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 (四)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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