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参保人员因治疗需转宁波市外就医的报销范围

2022-10-20
参保人员因治疗需转宁波市外就医的(5月份起在宁波大市内就医,不再需要办转院核准手续),由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副主任以上职称医师提出转外地就医意见,并经该医疗机构出具转院证明,按有关规定办理核准手续后,可转往外地就医。参保人员可转往外地就医的医院范围为我国境内当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转外地就医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按规定扣除使用医疗保险乙类药品和乙类医疗服务项目发生的应由个人自付部分后,其余部分再由个人自付一部分,转往上海、杭州等地指定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个人自付比例为5%;转往宁波市外非指定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个人自付分别为三级医疗机构15%,二级、一级及其它医疗机构20%。参保人员因治疗需转宁波市外就医的(5月份起在宁波大市内就医,不再需要办转院核准手续),由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副主任以上职称医师提出转外地就医意见,并经该医疗机构出具转院证明,按有关规定办理核准手续后,可转往外地就医。参保人员可转往外地就医的医院范围为我国境内当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转外地就医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按规定扣除使用医疗保险乙类药品和乙类医疗服务项目发生的应由个人自付部分后,其余部分再由个人自付一部分,转往上海、杭州等地指定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个人自付比例为5%;转往宁波市外非指定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个人自付分别为三级医疗机构15%,二级、一级及其它医疗机构20%。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