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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具体标准,由省人民政府确定。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
医保报销分为四种,分别是普通门诊、住院、慢性疾病和门诊特定项目。 1、普通门诊,在不同城市医院看门诊,有不同的报销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具体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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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至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2000元。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一年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金额为2万元。3、参保人员应妥善保管定点医院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包括大额以下收据、处方底部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4、三种特殊疾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有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用抗排异药物需要在门诊就医时,被保险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将出具《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疾病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疾病的门诊就医和取药仅限于批准就医的定点医院,不能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医疗费用符合门诊特殊疾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结算。五、住院医疗。只有缴纳20年的医疗保险,才能享受退休后的医疗保险报销。
社保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1、门诊、急诊的医疗费用; 2、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 3、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 4、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照比例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个人帐户不足支付部分由本人自付。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急诊抢救留观并收入住院治疗的,其住院前留观7日内的医疗费用;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的门诊医疗费用。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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