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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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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符合3个方面的条件: 客观条件: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 主观条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 程序条件: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除劳动者提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以下情况之一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首次实施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10年,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10年以上的情况下。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三种情形:(1)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3)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本法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没有采取胁迫、欺诈、隐瞒事实等非法手段,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就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时,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就建立了一种相对稳固和长远的劳动关系,只要不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劳动合同就不能解除。因此,法律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条件作了严格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并不能随意的要求签订或者拒绝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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