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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姻赠与房产,经财产转移后,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离婚后一般是不能再收回的。 2、根据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房屋是不动产,房屋权属是以房屋登记部门登记材料作为行使所有权、处分权等权利的依据,您朋友虽然已经与其丈夫签订了房屋赠与合同但未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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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的时候,他们恋爱到什么程度了?为什么分手?是谁的原因?什么时候在房产中心变更的名字?当时是以什么名义变更的,是赠与还是买卖的方式?因为赠与的方式税费很高,买卖的方式税费很少,所以很多人会以买卖的方式。 所以,如果是以买卖的方式,则现在可以要求按买卖合同约定支付房款; 如果是以赠与的方式,则赠与属于附条件的赠与,即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如果没有结婚,则可以要求返还。 因此,建议你的朋友和律师面谈详细分析,才好判断。
1、按法律规定,如果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撤消赠与的情形,赠与人是可以撤销赠与,将房产收回的。 2、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对于赠与的房屋是否能够收回,要分情况考虑,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房屋是以过户登记作为权利转移的依据的,因此,在未办理过户之前是可以撤销赠与的,但是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的不能随便撤销赠与,而且根据法律规定,经过公证或者具有道德、扶贫和救灾性质的赠与合同在权利转移之前也是不得撤销的。但这也不是完全绝对的,如果受赠人存在比如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或者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等相关情形的,即使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赠与人也是可以撤销赠与的。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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