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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终止后添附物的处理办法如下: 1、未经出租人同意添附的,承租人应当自行将添附物除去,不能除去的,应当赔偿损失; 2、经过出租人同...
房价高,买房难,使得房屋租赁市场火热。房屋租赁过程中会产生各种各样的纠纷,特别是租赁合同解除后,租赁房屋上添置的物品该如何处理?下面,小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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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租赁合同到期后,对于未经出租人同意的添附物,能够拆除的,予以拆除,造成出租人损失的,由承租人进行赔偿; 2、因不可抗力因素终止租赁合同后,未经出租人同意的添附物的处置。出租人亦无过错,因此不能平添出租人负担,要求出租人就添附物对承租人进行折价补偿。 3、因出租人违约导致租赁合同提前解除后,未经出租人同意的添附物的处置。出租人存在过错,因此应当由出租人取得添附物后给予承租人折价补偿。 4、因承租人违约导致租赁合同提前解除后,未经出租人同意的添附物的处置。根据添附原则,此时添附物所有权归属出租人,且出租人无须对承租人折价补偿自不待言。
1、租赁合同到期后,对于未经出租人同意的添附物,能够拆除的,予以拆除,造成出租人损失的,由承租人进行赔偿; 2、因不可抗力因素终止租赁合同后,未经出租人同意的添附物的处置。出租人亦无过错,因此不能平添出租人负担,要求出租人就添附物对承租人进行折价补偿。 3、因出租人违约导致租赁合同提前解除后,未经出租人同意的添附物的处置。出租人存在过错,因此应当由出租人取得添附物后给予承租人折价补偿。 4、因承租人违约导致租赁合同提前解除后,未经出租人同意的添附物的处置。根据添附原则,此时添附物所有权归属出租人,且出租人无须对承租人折价补偿自不待言。
1、经济适用房规定未满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 2、政策规定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把经适房转为商品房后就可以合法销售; 3、目前还未满5年情况下,签署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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