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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有证据证明确实是因为开发商的原因未能办证,则违约的是开发商,您可以依据购房合同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二、关于您未付清余款的情况,不...
贷款买房指购房人以在住房交易的楼宇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支付购房款,再由购房人分期向银行还本付息的贷款业务,也被称为房屋抵押贷款。由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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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集证据,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参考如下法条维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我也遇到和你一样的问题,心凉!好多律师都说有约定按约定办,不过也要看具体是怎样写的,约定该房其实属于你和将产权给你是两码事,属于你就是你的,其他人无权干涉,给你就可以要回,你妈妈可以反悔。如果你妈妈爱你就不会骗你,既然骗你,就看你在不在乎了,其实说到底就是法官认为约定有效就行了,如果无效你这个妈也是无效的,你说呢?
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解析如下: 1、原开发商存在违约,现在的开发商也存在违约,因为现开发商在原开发商转让时已经全部接受了原开发商的一切权利义务,也就是将全部的债权、债务、合同等等全部承继过来了,现开发商应当按照2007年订购的房屋交付给你们房产; 2、现开发商为了某种利益需要相应涨价,那么应当与所有以前的购房后协商处理,对于房屋的价款以及使用权年限等等相应协商,不然不能单方面“涨价”; 3、你们可以与开发商积极的协商,建议找上你们购房时的购房户,一同找开发商协商,还可以找你们县政府予以协调; 4、如果协商不成,你们可以起诉要求交房,并承担违约责任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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