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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务派遣单位属于劳务派遣工的用人单位,而实际工作的单位属于劳务派遣工的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劳动者(劳务派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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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最长应支付11个月,用工之日起满一年还未签定劳动合同,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
首先,应当举证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这要的证据材料包括如下:(一)工作内容的证据,如电子文本,资料,相关的其他资料;(三)公司给劳动者的制度依据,最好是盖章或印刷整套、册的资料,比如员工手册、财务制度,员工名册等等;(四)公司正式员工或领导与员工交流的资料,比如工作安排、书面通知、电子邮件的通知等等;(五)可以尝试与公司主管领导对话,然后录音,并将领导的名字一定要在录音材料里面体现,否则,很难确认录音材料的真实性;(六)可以通过人证,其他离开公司的员工的证言,证明你在公司上班。(七)其他能与公司有关的材料,均可作为证据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法有关建立职工名册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处202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或者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而未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用人单位支付。第三十五条用工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和本条例有关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以每位被派遣劳动者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建立劳动关系是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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