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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符合民事诉讼法要求的证据都可以作为父母出资购房的证明,例如夫妻双方的认可陈述、夫妻双方与父母签署的买房声明、房屋买卖认购合同、房屋销售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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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差不多的。得有点不对,那么继承来的遗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老人留有遗嘱,那么这是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给对方,不能扩大继承的范围。婚前得到的遗产和赠与都是个人财产,在离婚的时候不用分给对方,如果说在赠与合同上写了是赠给谁谁的,不叫继承或赠与,赠与和继承的不同是得到财产的方式不同,赠与是合同成立的时候或是交付的时候生效,而继承是被继承人死后才生效,而且被赠与人和继承人的范围不一样。说法完全不对,父母赠与未必是共同财产,婚前赠与以及婚后明确写明的赠与个人的财产不是共同财产,而是个人财产。另外继承与公证不一样,赠与和继承的不同不在于得到的财产是全额还是部分,如果继承人只有一人的情况下。实际上,继承当然就是全额的,离婚时应进行财产分割。举例会更加容易理解:如果老人去世没有留下遗嘱,说财产留给丈夫或妻子多少多少,那么该财产只属于丈夫或妻子一人,离婚时不用分给对方。赠与也一样,赠与时不加说明或是赠与合同上说给夫妻的,那么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就是继承只能是有继承权的人才可以继承,如果在遗嘱上说了给没有继承权的人以财产的话,那个叫做遗赠。婚后得到的遗产和赠与在没有特别说明的情况下都是夫妻共同财产。说白了,公证只能说明效力高,继承的方式就是法定继承
明确说给儿子的,就是儿子的。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打我手机A130XXXX5158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从本案看第一可以是父母的附条件赠与第二如一方提出离婚对方不同意又举不出感情破裂的证据法院可判不离第三如按约定偿还债务夫妻两人可分别占份额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如约定的条件不存在老人可以在条件不成的一年内申请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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