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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的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离职后再次申请原用人单位入职的工龄是不累计计算的,之前的工龄就清零了,从你重新复职开始计算工...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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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也就是说,虽然您未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只是口头约定了工资,您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自从您去该用人单位上班之日既已建立。无论您工作时间长短,均享有报酬请求权。同时该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也就是说,如果您在用人单位工作了一个月以上,但是用人单位没有跟您签订劳动合同,则您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自第二月起给付双倍工资。上述为法律的规定,也就是讲单纯的从法律规定的角度来讲,您是拥有完整的报酬请求权的。但是现实生活中,因为未有书面约定,以及其他证据缺乏,在不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以及工资报酬问题的情况下,索要还是有一定难度的。希望能回答您的问题,祝您生活愉快!
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另外,《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对于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应当由用人单位在解约时出具。该证明应写清楚用人单位与员工的基本信息、身份证号码、入职时间、离职时间等,最后写明日期、加盖单位印章。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依法成立时即生效,是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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