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女职工在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
1、哺乳期辞退问题。公司不得解聘哺乳期女职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9条规定精神,哺乳期应推定为12个月,即从婴儿出生之日起至满1周岁。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哺乳期期间用人单位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违反,要承担支付经济赔偿金的责任。
女职工哺乳期间,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哺乳期间强行终止劳动合同是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违反规定终止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怀孕、分娩、哺乳而降低工资、解雇、终止劳动或者就业合同。
哺乳期是指女职工生育后,哺乳未满1岁的婴儿期间,劳动法保护女职工的3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以下情况之一,使用者不得根据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在离职前没有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或者怀疑职业病患者在诊断和医学观察期间(2)在本部门患职业病或者因劳动者受伤而失去劳动力的情况下(3)患病或者非劳动者受伤的情况下,在规定的医疗期间(4)女性员工怀孕期间、产期间、哺乳期间的情况下,(5)在本部门连续工作15年,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退休年龄的情况下)。因此,对于处于哺乳期内的女职工,用人单位是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就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53人已浏览
160人已浏览
998人已浏览
38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