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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的问题,如果你不愿意租了,可以与房东协商解决解除合同相关事宜,也可以看看合同上的有关条款,预测一下单方解除合同的风险.对于这次转让,房东...
一、租赁双方签有房屋租赁合同的,按照合同的条款确定责任人并承担损失,也可由租赁双方协商解决。二、进行房屋租赁时,双方可在租赁合同上约定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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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符合合同生效要件,与租客签订的租赁合同有效;但是如果承租人转租没有经过出租人同意,出租人有权解除该租赁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一十七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关于房子卖了和原房东签的租赁合同如下: 租客有同等条件的优先购买权,你要叫他签个《切绝书》放弃这个权利。没有合同,但是有事实租赁关系,你收钱肯定开了收据给他,这就是证据。不搬走你可以发个书面告知函(内容是:告知房屋要卖,他是否要购买)1个月他没有书面回复你,在法律上是为放弃权利,你就可以强行要求搬走。
房屋出租之后,承租人便享有了房屋的使用权,是不是就意味着房东对房子的使用没有任何过问的权利呢?当然不是。事实上,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 (一)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二)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三)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四)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 (五)公有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的; (六)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七)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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