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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书面证明书的行为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2022-01-08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书面证明,这在法理上称为后合同义务。因此,您有权向劳动部门举报原单位,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如果您确实因无法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书面证明而失去新工作,此项损失您可以通过诉讼要求原用人单位赔偿。 此外,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造成劳动者无法享受失业保险的,同样在赔偿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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