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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解答是: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七条对不办离职手续直接走人的情况作出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
没办离职手续直接走了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资。 但是,劳动者不办理离职手续直接走,劳动者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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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以。单位不发员工离职工资违反劳动相关法律法规。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二、依据: 1、《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雇佣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建立以雇佣事实为基础,不以文件转移和社会转移为基础。劳动者支付劳动接受公司管理,公司有义务依法支付工资。如果公司没有立即全额支付工资,员工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申请退休,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公司必须立即支付工资。关于员工有严重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可以根据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确定是否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如有,可以根据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理。使用者必须注意该制度是否通过民主程序,是否通知员工。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3条的规定,使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必须事先通知工会理由。使用者必须研究工会意见,通知工会处理结果书。
如果用单位没有按照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话,劳动者可以告知用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用工单位批准。同时你还可向用工单位主张补偿金,并要求退回所谓的工衣押金。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义务,你可到到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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