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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有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至五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
劳动合同期满后单位不续签是否需要赔偿视情况而定。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如果劳动者存在以下情形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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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的劳动合同法,如果公司维持或提高劳动报酬你不愿续签,就没有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不愿续签或降低劳动报酬导致你不愿续签就应当按照工龄折算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如果劳动合同是在2008.1.1前签订的,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龄要从2008.1.1算起,因为新劳动法是从2008.1.1起实施的,而旧的劳动法中没有这项规定的,即旧法没有因劳动合同期满而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的。如果劳动合同在今年签订的,就按实际签订日算起。
公司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有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至第五项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解除劳动合同的; (5)劳动者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改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外,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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