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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通知基金的基础是预告终止,即当单位因员工不称职、医疗期满或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而提出终止,不愿意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的,应当向员工支付一个...
1、代通知金不是法定概念而是一种通常称谓,它是指在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的情形之一时,用人单位没有选择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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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金的工资标准是劳动合同终止时上个月的工资标准。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选择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工资应当按照劳动者上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上个月可以支付通知金。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解除劳动合同一个月的额外工资的,其额外工资按照上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代通知金与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方式和标准不同。代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时,用多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代替这个提前通知期,主要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在失业时重新寻找工作所需要的时间的利益,代通知金按劳动者上月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指用人单位按照一定的法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本人工资。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本人工资按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平均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高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经济补偿金最多支付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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