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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通知基金的规定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用人单位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的,应当支付代理通知基金和经济补偿。代理通知基金按照劳动者上个...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未事先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代理通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后仍不能胜任工作;劳动者生病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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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通知金有两种,第一种北京市的“代通知金”是在《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中的第40条、第47条规定,是终止劳动合同代通知金。 终止劳动合同代通知金是指在劳动合同终止前,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的,应该支付没有提前通知的日期对应的工资的赔偿,这是一种赔偿责任。具体条文是《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第四十条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经协商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四十条规定,终止劳动合同未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的,以劳动者上月日平均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劳动者1日工资的赔偿金。
答:1、用哪份劳动合同要看哪份合同是在实际履行的,一般参照实际履行的劳动合同。 2、代通金是一个月的人民币工资,如果工资用美元计的,则应当按发放当时的汇率换算成人民币。 3、经济补偿金从08年1月开始计算,工作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则应当双倍给予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代通知金。用人单位未在下列情况下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代理通知金: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仍不能胜任工作;患病或非因工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和另行安排的工作;订立合同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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