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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时间开会算加班吗?有人知道吗?

2024-09-04
一般上,如果公司安排了加班的,通常是以完成某个工作任务为目的,但在实际中,有些公司在下班时间安排会议。因为已经不是上班时间,格外占用了员工的时间,所以,有些人认为这个时候需要支付加班费才过得去。 通常上,人们理解的加班是指劳动者按单位要求,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从事工作。而在法律上,所谓的加班,包括加班、加点。而加点,是指在标准工作日以外继续工作,因此,像周末会议、业务交流就属“加班”。所以,并不是说非得有个工作任务才算是加班。 要是在下班时间开了个周末会议的,那么就应该属于“加班”,公司需要按照下面的标准给加班费: 1、平时加班,单位应该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作作为报酬; 2、休息日加班,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作为报酬; 3、年休假加班:须经职工本人同意,如加班应该按照职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要是公司那边不给发加班工资的,那么劳动者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材料按劳动争议解决办法处理: 1、试着找公司协商 如果加班时间并不长,那么建议可以先试着找公司协商,这样也好尽早解决这个问题,并且也比较有利于处理双方之间的关系,不至于一下子就针锋相对的,毕竟只是为了一点加班费的事。 2、找人进行调解下 要是觉得就自己和公司协商没什么底气的话,那么接下来可以找个较为中间的人去调解。或是双方在经过协商根本不能一致的,那就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一般上,当事人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 3、去申请劳动仲裁 在你们双方经过协商不成,又不愿调解的,那就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及时去法院诉讼 在经过上面的方法,特别是走过劳动仲裁之后,这个问题还是没能解决的,刚好你们关于加班费的事也涉及较多人的,那么最好可以将收集到的证据整理到法院起诉。 其实,在实际中,要是遇到说公司下班后还安排什么会议,肯定是会有很多公司不愿意负担加班费的,要是真属于劳动法意义上的“加班”,那这就是违规的,权益受损的劳动者就可以积极采取上面的方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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