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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设立后,房屋是否还可以进行过户?

2024-12-03
房产设有居住权后,虽然可以依照法律法规办理过户手续,但居住权人仍不得进行租赁经营活动,除非双方当事人另有明确约定。居住权是指权利主体出于满足日常生活居住需要,依照合同规定或遗嘱安排,在他人拥有所有权的住宅上设定的对该住宅的占有和使用权利。作为用益物权,居住权具有独特的性质,居住权人仅能享有对房屋即权利客体的占有权和使用权,而无取得收益的权利,因此无法利用此项权利从事诸如出租等盈利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也不得出租,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

相关法规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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