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相关规定,劳动者工作满一年支付本人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
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作地点,现在工厂搬迁,可视为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在单位和员工未达成协议时,用人单位按照上述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不续签劳动合同有赔偿吗?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具体内容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有赔偿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包括: 1、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降低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 2、劳动者提出续订合同,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的; 3、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合同,用人单位也不同意续订的。 由此可知,合同到期后,如果属于上述情形之一,则公司不续签合同时是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相关法律条文: 一、《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更多网友还在关注: 合同到期没续签,发生工伤怎么办? 怀孕后合同到期公司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吗?
如果厂里没有签劳动合同但是依法给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并且依法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劳动者可不必向单位主张双倍工资,如果没有,可向单位主张双倍工资,现实中没有劳动合同,办不了社会保险。这个由劳动自己决定吧,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未与劳动都签订劳动合同,可以最长主张11个月的双倍工资,但如果劳动都不主张,现实中也没有人会管。
劳动者如果发生工伤,一般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而停工留薪期就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限。工伤停工留薪期应当根据伤情的具体状况来确定,一般不超过12个月。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该如何理解呢实践中,对“原工资福利待遇”一般有三种理解:第一种理解认为“原工资福利待遇”指的是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其理由是《工伤保险条例》第64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第二种理解认为“原工资福利待遇”是指劳动者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及其他各种补贴、福利等,但不应包括加班工资、提成工资或绩效工资等。其理由是劳动者工伤停工留薪期间,没有向企业提供正常劳动,没有理由也无法计算其加班工资、提成工资或绩效工资等劳动报酬。第三种理解认为“原工资福利待遇”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十二个月内平均实得工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1人已浏览
338人已浏览
109人已浏览
27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