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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非全日制用工原则上不存在加班工资的情况。根据《上海市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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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在非全日制用工的情况下,小时工资标准是用人单位按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给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含用人单位为其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
非全日制用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
非全日制用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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