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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单位已为该员工办理了社保,这样做是可以的,前提是该单位需要员工提供原单位为其办理社保的证明文件,或者该员工手写承认自己已在其他单位办理...
1、如果老公司是被新公司吸收合并(即老公司的权利义务全部由新公司承接,老公司消亡),新公司决定继续和你建立劳动关系,此时,双方可不必重新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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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做律师的,也是因为劳动合同的问题咨询过很多人。对于像你这样的问题我也咨询过。我可以将我知道的告诉你,给你了做过参考。 1你可以要求公司和你签合同,并要求公司交保险,如果公司不愿意签(像这样不签合同是由于公司原因(没有办保险违法)),所以你完全可以凭这条申请劳动仲裁。根据新劳动法规定。自2008年2月1日起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每月要支付2个月的工资,即从2月和3月你都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你双倍工资。 2.你还可以得到的赔偿是:2006年10月到2007年12的共1年半的年限工资即可以拿到1个半月的上年度你的平均工资赔偿。 3,2008年的年限工资按照新的劳动法执行。赔偿半个月工资(新劳动法有规定需根据你的具体工资和当地工资而定)
新成立一家新公司,原公司的部份员工需转入新公司,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1、如果老公司是被新公司吸收合并(即老公司的权利义务全部由新公司承接,老公司消亡),新公司决定继续和你建立劳动关系,此时,双方可不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彼此的权利义务仍适用你和老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以下简称为原合同)。因此,你可以拒绝与新公司重新签订合同,要求新公司继续履行原合同。 2、如果你同意终止原合同并与新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新公司支付终止原劳动合同的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因老公司并吸收合并后已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故老公司的补偿责任由新公司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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