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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置申请书。 2、身份证明。 3、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4、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5、医师执业证书和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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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在城市设立诊所的个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通过医师执业技术考试,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医师职称后,从事同一专业五年以上的临床工作;(三)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另行制定医师执业技术标准。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在城市设置诊所的个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经医师执业技术考核合格,取得《医师执业证书》;(2)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医师职称后,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3)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师执业证书》
1、门诊发票到医院挂号处开发票就行。 2、发票是指经济活动中,由出售方向购买方签发的文本,内容包括向购买者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名称、质量、协议价格。除了预付款以外,发票必须具备的要素是根据议定条件由购买方向出售方付款,必须包含日期和数量,是会计账务的重要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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