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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职工哺乳期间,每天安排1小时休息或哺乳,多胞胎生育应酌情延长,哺乳期间计算劳动时间。哺乳期应直到婴儿满一岁。二、婴儿满一岁时,经县(区...
1、女职工哺乳期间,每天安排1小时休息或哺乳时间,多胞胎的应当酌情延长,哺乳期间计算劳动时间。哺乳期应至婴儿满一周岁止。2、若婴儿满周岁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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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规定,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劳动法》没有明确规定哺乳期喂奶时间。 《劳动法》第六十三条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劳动和哺乳期禁忌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规定,对于哺乳未满一岁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日常工作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一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天增加一小时哺乳时间。
哺乳期间请哺乳假,由用人单位批准。哺乳期工资不得低于生育津贴的60%,但不得低于当年企业的最低工资标准。哺乳期间每天安排1小时休息或哺乳时间,多胞胎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哺乳期应直到婴儿满一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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