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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
按揭房在当前是越发的普遍了,很多人都愿意采用按揭来购买房产。离婚时,按揭的房产该怎么进行分割呢?小编就为您整理出来相关内容,希望小编整理的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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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按揭买房的,婚前共同按揭或者婚后共同出资或者偿还贷款的,婚后离婚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一方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并办理房产证的,属于一方个人婚前财产。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案例:钱先生婚前用自己积蓄45万元,加上银行贷款65万元,买了一套价值万元的房子,产权人为钱先生一个人。婚后他与妻子共同还银行贷款,在婚姻期间一共还了12万元本金和利息。现在他们准备离婚,房子已涨到150万元。女方提出她应当分得房子的一半即75万元。钱先生不同意。上海房地产合同律师解答:这套房子是钱先生在婚前用自己的积蓄和银行贷款购买的,所以属于钱先生的婚前个人财产,女方不应当有产权。但是由于在婚姻持续期间归还的12万元银行贷款是用二人的共同财产归还的,所以这12万元中有女方的部分,钱先生应当向女方支付6万元。房子的增值部分也与女方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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