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行为中,提供财产的人称为出质人。质押权人又叫质权人,是指占有财产,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人...
股票质押一般是指质押给资金的放款方,如:银行、券商、信托机构等。公司把股票质押给放款方,就能得到可用资金,公司的短期流动性就会增加,但如果一...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债权质押是基于债权的质押。由于债权固有的交换价值特别适合构成质押目标,因此债权质押是权利质押最常见的形式。我国法律列举的可质押债权有:(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转让的基金份额和股权;(五)可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可质押财产权。
抵押: 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质押:两类 1.动产质押 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券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2.权利质押 票据质押、基金份额、股权质押、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质押、应收帐款质押。 基本上关于场内质押和场外质押,望采纳。
股权质押,是指自然人或法人(出质人)将其拥有的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作为质押物为自己或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的行为。 股权质押属权利质押的一种,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 股权质押是商品经济发展到相当程度后的结果,是在公司和公司制度出现以后,为了迎合消费和融资需要才应运而生的。作为一种新兴的担保方式,股权质押具有担保功能、融资功能和效益功能。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57人已浏览
695人已浏览
537人已浏览
49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