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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激活办理程序: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
当生育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恢复被侵害的权利,赔偿造成的损失,惩罚侵权者,讨回公道。侵害权的行为,是一种民事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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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活办理程序: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津贴是国家法律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生育津贴的领取也是有一定的条件。领取条件是:第一,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二是生育女职工拥有本市户籍。三是生育期间相关费用符合计划生育相关规定。四是按相关规定,女职工生产或流产。生育津贴领取所需的材料:一是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二是生育服务证;或者是居住地街道计生办开具的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三是医学诊断证明书;四是出生医学证明;五是。从以上条件和所需材料可知,是办理不了生育津贴的。
现在为大家解答“津贴怎么算”这个问题。生育津贴是待遇的一部分,其发放是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计发。单位的月缴费平均工资是我们无法掌控的,因此生育津贴的多少,更多是取决于产假天数的多少。按照《》第六十二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国务院2012年制定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另外,由于各地实际情况不同,国家层面并未对生育奖励假进行统一规定。而是由各省在制定计生条例时自行决定。按照相关规定产假最长的省份可延长至一年,比如重庆和。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新增加生育奖励假一般都纳入生育津贴支付范围,其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生育津贴支付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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